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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人大强化日常监管 深化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8/06/21   来源:   点击次数:0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通过每周例会学习、副科级以上干部轮流辅导讲座、三会一课、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有效形式,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和道德底线。经常开展警示教育,以先进典型激励、反面案例警示,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注重与党员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疏通思想情绪,缓解心理压力,对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强化织保障,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法定职能和工作需要,配强配齐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监管主体责任,由常委会党组书记负总责,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对分管委办工作人员负监管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实现监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强化监管体制,规范工作运行。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影响的,依据纪律处分的规定和制度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规范请假报批程序,年底在机关全体会议上通报考勤情况,以此作为干部个人评优依据。坚持干部去向公示,事前应向相关领导告知事由和去向,公示牌及时更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接待的行为发生,报销票据实行“三级”汇审联签。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力度,明确规定公车使用程序、范围和费用报销流程,使机关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强化监管手段,不留盲区死角。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对提请人大拟任命的领导干部,按照相关办法,严把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等关键环节,依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履职考评,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级评定格次,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加强党内政治监督,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干部述职述廉,促进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努力把县人大机关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关。拓宽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定期与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