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07 来源: 点击次数:0
成员
主 任:闫树红
主要职责
1、承办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2、承办常委会交付的对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具体事项。
3、承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文广、体育等方面的议案草案的起草和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办理有关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具体工作。
4、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5、参与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有关筹备工作,负责相关方面“三查(察)”活动的具体事宜。
6、负责督促协调所联系部门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
7、负责同上级人大对口部门、县级有关机关部门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做好上级人大和本机关其他部门开展有关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