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10 来源: 点击次数:0
县级人大人事代表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张永祥
一、人事任免方面
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正确处理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关系,狠抓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两个环节,确保了人事任免工作规范有序,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但是也提出以下建议:
加大力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用好的制度或者办法管人、管事,确保权力得到正确的行使和运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就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应和组织部门搞好街接。如选举的干部应从当选之日起工资待遇随之而变化,不应该从组织部门提名之日起调整工资待遇;ƒ组织部门在审查干部时,人大人事部门应参与,否则,就缺乏详细情况的了解。
二、代表工作方面
1.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2.仍然把代表培训工作坚持好;3.切实改变代表履职环境:政策和法律层面上的环境(待遇补偿);履行职务方面的环境(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询问的回答与落实及重视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和工作评议方面的意见建议);4.尽快落实建立代表联络结构(在县以上);5.做好代表丰采的宣传报道;6.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报告登记制;7.加强代表述职评议,监督代表认真履职。
三、建立规范化的镇人大机关
1.加强工作指导联系;2.注意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晋升、交流、调动;不断激发镇人大工作的活动;3.管好用好专项经费;4.在镇村建立健全人大办公室、代表中心活动室和代表工作室;5.完善制度、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