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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认真履职 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赵树新)

发布日期:2014/09/16   来源:   点击次数:0

牢记使命 认真履职

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陕西省人大代表、佛坪县公安局陈家坝派出所民警

赵树新

2014年8月24日

     2013年,我当选为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从当选代表的那一刻起,我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加强学习,扎实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一名新代表,如何履好职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艰巨而又有挑战的新课题。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但又不能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就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代表作用的认识,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理论上的成熟保证思想政治上的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三是学习人大及代表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人大意识,熟悉代表履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代表职务,逐步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一年多来,通过在工作中学习和学习中工作,使我的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代表素质都有所提高。无论是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还是在本职工作当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二、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做为一名省人大代表,首先要站在全省发展大局的高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结合自身行业性质、特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思考问题,以此做为履职的出发点和重点,自觉做好上传下达,推动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还善于调查研究,把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给“一府两院”提出议案或建议。当代表一年多来,履职情况如下。

(一)认真做好会议期间的履职。参加省人代会是每一名代表应尽的义务。我参加了省人代会的两次会议,列席了汉中市四届人大四、五次会议和佛坪县第十七届人大二、三次会议。会议期间,能严格遵守大会纪律,认真听取大会的各项报告,积极参加分团审议。为推进省市县各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与此同时,还积极参与了人代会期间的民主选举、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

1.积极参加审议报告,踊跃发表建议意见。在认真广泛听取各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我利用休息时间,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神,同时查阅相关资料,一丝不苟在笔记本上写好发言提纲,发言内容紧扣全省工作重点,力求表达清楚,用句准确。

2.认真行使选举权、表决权。做为一名中共党员代表,在行使选举权、表决权时,能够把握省委意图,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投下庄严面神圣的一票,确保了省委意图的顺利实现。同时在讲政治、顾大局、重实际的基础上,正确的行使了表决权,始终坚持和践行了人大代表的履职原则。

3.深入调研,提出建议。“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这句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要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代表更难。人大代表既然是人民选出来的,那就应该真实地为人民负责,这是我初浅认识。当代表一年多来,在省人大召开一次、二次代表大会之前,我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到镇村农户,以及地方部分国家机关和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归纳、整理、提炼后形成的书面建议3条。如《关于恢复佛坪县农村乡镇撤销的九年制学校初中部的建议》和《关于请求解决108国道改建工程资金缺口的建议》,这些建议受到了省教育厅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实施过程当中。同时,我在参加分团审议各项报告时,还提出了三条口头建议。如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偏远山区社会治安防控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的建议”和“加大对基层政法单位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法检两院及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如公安系统实施的“天眼工程”,地方政法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办案的自动化设备都逐步得以落实。近年来,省、市、县人大常委会都相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积极履行闭会期间的职责。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也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环节。2013年至今,在省人大十二届一次、二次人代会闭会期间,我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了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积极参加了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视察活动。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汉的省人大代表对“一江两岸”环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了解、座谈交流,提出了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参加了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活动两次。座谈会期间,我认真思考,仔细准备,陈述个人观点,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还根据省人大的要求,确定上报了省人大代表联系10名群众名册。三是参与了“省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送阅代表征求意见”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意见。四是被省人民检察院聘请担任了廉政监督员,并对省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加大对基层检察机关干警的装备和办案设施的投入和加大基层检察机关对预防职务和查处职务犯罪惩处力度的建议。

(三)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好省委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群众监督小组的工作任务

1.发挥代表监督职能,完成好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群众监督小组的工作任务。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市委和县委组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群众监督小组,我被当选为监督小组成员。从2013年8月份以来,对省委、市委和县委常委会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直部门的活动开展了监督检查,为了及时、准确地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向上级反映,我起早贪黑、加班加点的在群众中开展走访交流,认真听取、记录群众对相关部门及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对省直部门的建章立制、整改措施提出了意见建议,全面完成了省委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工作成绩得到了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2.发扬人大代表的先进引领作用,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我既是一名省人大代表,又是一名基层派出所的公安民警。我的本职工作就是公安工作。公安工作在基层也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事无巨细。从警工作34年来,我始终信奉“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条,牢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勇于奉献”,力争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34年来,我和战友们一道为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检查防范、巡逻执勤、打击犯罪、守护平安、巩固和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3年6月,我县石墩河镇回龙寺村一五保户老人黄长坤因病住院期间,家中164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我和战友迅速出警,冒着高温酷暑、跋山涉水一天内就侦破了此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为老人挽回了全部损失。2013年11月,在农村走访时发现有村民参与邪教“门徒会”,我及时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会同战友辗转多地对邪教成员进行抓捕,依法对数名邪教分子进行了查处,维护了社会稳定,净化了社会环境。这些案件的查处看似平凡,可常言道:把平凡的事做好了,就是不平凡。有付出,就有回报。近年来,我先后荣获了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省市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警务室民警、优秀公务员称号。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代表一年多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代表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自己年龄已接近花甲之年,自认为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产生了松懈念头,缺乏进取意识,为民服务的观念也有些弱化。深入调研做得不够。二是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化。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较差,致使对新知识掌握不多,了解不透。三是履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把握不是很准,对有关问题的调查,也不是很深透,造成了履职底气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