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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提纲

发布日期:2022/09/30   来源:   点击次数:0

(2022年9月28日)

姜永锋


同志们:

这次执法检查,是2019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执法检查。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效实施,坚持久久为功、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为搞好本次执法检查,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国之大者”的实际行动。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第一站就是秦岭,首次提出“国之大者”,深刻指出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强调“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摆上重要位置”,强调“你们修订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抓好执行,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新的征程上”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牢记“国之大者”的极端重要性,阐明了执行好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通过执法检查,持之以恒推动保护好秦岭这一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以实际行动践行好牢记“国之大者”的要求。

第二,这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具体举措。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考察,提出的第一位要求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要求“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强调“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10月12日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庄严宣布:“中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我国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等第一批国家公园,其中我省秦岭片区占大熊猫国家公园总面积的16.16%。我们依法切实保护好秦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就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我们开展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就是落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要求的具体体现;“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我们以系统思维扎实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推动“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就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两山论”的具体体现,就是为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贡献。

第三,这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实践。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回顾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巩固、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功效,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强调“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紧扣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让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另一方面要广泛深入宣传解读,切实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成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人心的过程。

总之,开展本次《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意义重大。我们要立足新征程新要求,扎扎实实完成任务,坚决扛好保护秦岭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实际效果上。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我理解,“正确监督”是政治要求,要害是方向和重点,就是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两聚焦、一推动、一加强”等重要要求(即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有效监督”是工作要求,要害是方式和力度,就是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改进提升,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依法监督”是定位要求,要害是职责和范围,就是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我们要把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贯穿本次执法检查始终,切实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一要聚焦重点领域。这次执法检查,既要检查设施设备配置、水土保持治理、林下经济发展、植被治理恢复、秦岭生态保护勘界立标及林(山)长制建设、小水电站整治、反馈问题整改、水源保护和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也要深入检查秦岭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建设、森林防火和松材线虫等风险隐患防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情况。通过检查,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保护和修复取得新的成效。

二要聚焦责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并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制定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等作了规定。要紧扣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规划制定建设等进行检查,推动各层面法律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对制度机制的检查,既要看建立完善情况,更要看实施效果,推动制度机制有效管用、形成长效。

三要聚焦问题整改。要紧盯中央、省委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紧盯上一年度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紧盯各部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到位和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通报,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要紧盯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应改尽改,确保做到“整改要求全落实、反馈问题全见底、历史问题全清零”。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委要加强与县政府办、林业局(秦岭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各环节的衔接,一办五委、执法检查组成员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精准高效准备。为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我们编印了条例读本、汇报材料、活动指南等相关参阅资料印发大家。希望执法检查组的同志们迅速进入角色,做足功课,对法规条文、政策规定等要应知尽知,对工作程序和要求要心中有数,切实做到问能问到点子上、查能查到要害处。要落实好实地检查、汇报座谈、调阅资料等环节的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三要严守纪律规矩。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要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安全、顺利、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