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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研县监委扶贫领域和巩固衔接期间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发布日期:2022/09/30   来源:   点击次数:0

(2022年9月22日  余晓忠)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位人大代表、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部署,今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调研活动,目的是扎实做好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刚才,认真听取了县监委关于扶贫领域和巩固衔接期间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情况和其他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作的补充汇报,再结合早上实地调研查看情况,对全县开展的扶贫领域和巩固衔接期间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在座谈会上,我们调研组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也都结合各自的认识感受,对我县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还围绕继续加强巩固衔接工作中的监督执纪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认为,这次调研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县人大常委会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县监委扶贫领域和巩固衔接期间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重要的参考。接下来,我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成效显著

扶贫领域和巩固衔接期间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开展以来,县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主抓主推、上下贯通,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聚焦监管职责,积极参与协同作战,在扶贫领域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督促完善发展的作用,有力保障全县巩固衔接工作顺利推进。总的来看,县监委在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有这样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在责任压实方面取得好成效。县纪委监委建立了班子成员齐抓共推、部室分片包抓的工作制度,对各镇(街道)的监督全覆盖,推行“一年一方案”,动态调整监督任务清单,确保任务拆细见底、责任到岗到人,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协同监督方面取得好成效。建立系列制度规定,从制度机制上保障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推行监察监督与职能监管相结合制度机制,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统筹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将过去纪委监委监督单打一,转变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开展4轮次巡察,督促整改问题74个。三是在专项整治方面取得好成效。围绕扶贫项目、一卡通、民生领域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粮食安全等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立案调查49件,政务处分49人,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四是在严格执纪方面取得了好成效。加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2018年以来,全县先后共处置问题线索114件,立案调查10件,给予政务处分10人,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能够坚持以案促改管长远,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推动出台或修订制度规定30余项,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能够坚持通报曝光常震慑,定期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正确认识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此次专题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县各级纪委监委牵头开展的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赢得了社会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发现,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离党委的要求、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座谈会上,与会同志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我认为,关于监委监督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新时代发展赋予的更重责任还不尽适应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也完全同意。这些问题的出现,也恰好反映了当前我们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挑战,我们决不能有盲目乐观、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判、科学应对,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三、对今后做好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的希望和要求

    为持续深入推进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工作,我在这里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抗牢使命担当。要牢牢把握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自觉担负起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聚焦中央、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部署要求,继续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围绕共同富裕目标,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整治扶贫领域和巩固衔接期间突出问题,扎实做好过渡期专项整治,为奋力谱写佛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实施专项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专项整治质效。要聚焦政策衔接开展监督,要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找准切入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四个不摘”政策执行、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产业可持续发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的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要求落地落实。要聚焦民生领域“微腐败”开展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就业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小微权力、小额资金、小型项目审批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农村“三资”监管,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要聚焦过渡期作风问题开展监督。要以党史学习教育当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开路,从严从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紧起来、作风严起来,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三是坚持一体推进,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要增强监督合力。推进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的有效衔接、贯通协同,整合监督力量,探索建立联合监察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协作联动作用,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监督合力。要加强机制建设。持续推动扶贫领域监察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预防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办案、整改、治理、监督、教育警示贯通机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坚持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制度,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积极开展容错纠错,激励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水平。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精心组织全员培训,推动基层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强化权力内部监督制约,对有法不依、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队伍的纯洁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