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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3/10/25   来源:   点击次数:0

10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12年财政决算、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全县“六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审查、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审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视察和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决议。并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命,会议决定:张永祥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岳文平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吕鸿波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仁华同志任县水利局局长,张红文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会议结合与会同志的审议发言,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县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我县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希望县政府及发改局在规划执行中,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如有指标或重大项目调整,请按有关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关于财政工作。2012年,县财政在依法理财、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重要事业支出和预算执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建议县政府及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部门预算公开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绩效改革,提高公共财政效能。同时,财政部门对重大项目资金进行预算时,要加强与县人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使其提前介入,增强主动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

三、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县政府办理的41件代表建议、意见已经全部办结,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是,仍然存在个别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按时限办结,办理质量不够高和文来文往办理等现象。今后工作中,希望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发扬成绩,不断改进办理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多与代表沟通,共商办理方案,不断提高面复率、满意率、落实率。

四、关于人事任命工作。希望通过任命的同志要牢记供职诺言、恪尽职守、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接受人大任命,就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监督活动,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玉明、陈建军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泽民、李保林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生波,法、检院主要领导,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质监局负责同志,县人大代表姜正安、刘国友、毛友斌,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