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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基层人大代表看懂财经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   点击次数:0

让基层人大代表看懂财经审查报告

--如何审查计划预算报告之我见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余小能

县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各类财经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开展了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成了有质量的审查报告、审议意见、评议意见等,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下面,结合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近年来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就审查实务操作做探讨交流。

    一、从制度依据上规范审查工作

    (一)财政预决算审查。为了规范预算和决算的审查、批准、监督工作,制定并通过历届常委会修订完善了《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包括对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审查和批准;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监督程序,对预决算审查实行“三审”制,即:财经工委初审,形成初审报告;人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或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形成审查报告(草案);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形成决议。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人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和审议程序,规范了政府、财政局、各部门编报预决算的职责和程序。

    在预算编制时,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的编制过程,财政总预算要求必须编制全口径预算并保持完整、独立,且相互衔接,将本级预算单独列出。部门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编制。

    在预算审查和批准时,明确了预算草案报送和审查时限,规定了财政预算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报告包括文字和报表两个部分。规定了审查报告、决议草案的内容和格式。

    在预算执行和监督时,明确了重点监督内容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要求。

    在预算调整时,要求必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规定了预算调整的时限和程序,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应在当年第三季度由政府提出,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级政府备案。杜绝了随意调整预算的现象。

    在决算时,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前介入决算审查,规定了决算草案的编报内容,要求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预算收支按财政决算整理期后的数字报告。预算收支和结算项目与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要予以说明。财政局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经审计局审计后,报政府审定,由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在预决算公开时,明确了预决算公开的范围、时间、内容、方式。

    在审计监督、预算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监督与责任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国民经济计划审查。为了规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批准、监督工作,制定并通过历届常委会修订完善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包括对计划草案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计划调整方案的审查和批准;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和审议程序,规范了政府、发改局、有关部门编报计划、规划的职责和程序。

    在计划编制时,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前介入计划草案的编制过程,了解计划编制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实现计划的主要措施。

    在计划的审查和批准时,规定了计划草案、审查报告的内容、格式和程序。

    在计划的执行和监督时,明确了重点监督内容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要求。

    在计划调整时,要求必须编制计划调整方案,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

    二、从实务操作上明晰审查数据

    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在数据审查上方法基本一致,在此重点说明预算审查、决算审查、预算调整审查的基本内容。

    在预决算审查上,为了让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更好地听取和审议预决算报告,财经工委从实际出发,认真细致地开展初审工作,将“能让人大代表看得懂的审查报告”提交到会议。在审查报告中,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调整数、预算变动数、预算执行数、决算数,详细说明人大审查数,纵向上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决算结算通知和预算变动事项核对分析,横向上与各预算单位核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提交到会议的审查数据准确无误。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整理后,具体到类、款、项进行详细说明,列示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交审查报告,从而为后期的整改指明了方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预算审查:内容和格式上分为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当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做好当年财政预算执行的建议三部分。在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中,分别列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全口径预算,同时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审查范围;在各类预算审查口径上分别列示预算数、调整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变动数、预算执行数,同时分别说明人大审查后的各次批准数,进行相互对比、核查分析后指出存在的问题。在当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中,数据上分别与上年预算数、调整数、执行数、变动数、决算数核对;政策上分别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各级财政工作会议、党委全会等重要会议及相关的专业会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行分析研究,从而确保当年预算草案在人代会上“不走样”;同时在审查时与国民经济计划、规划相衔接,在各类预算通过审查无误后,提出是否批准预算的意见。在财政预算执行的建议中,分别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规范预算编制和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等方面,以及针对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国民经济计划的审查同财政预算的审查方式方法基本一致,在此不再赘述。

    (二)决算审查:内容和格式上分为审查基本情况和数据确认、审查意见、审查建议三个部分。在基本情况审查中,根据前次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报告和上次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确定决算的审查内容和口径,确保决算与预算、预算执行相衔接。在各类决算审查口径上分别列示预算数、调整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变动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同时结合审计报告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上年决算数、当年预算数、当年调整数、当年执行数进行对比分析,依据上级财政对本级财政的决算结算通知和预算变动事项,核对审查当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进行相互对比、核查分析后指出存在的问题。

    经过会议审查批准财政预算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然后分别列示各类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分项列示人大审查批准的收支预算情况、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收支预算调整情况、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初审的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完成情况、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初审的预算调整变动情况。需要说明的是,财政决算反映的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数,与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数往往存在差异,原因是上级财政与本级财政结算涉及的各项补助、上解、扣款等往来事项在决算时有所变化,部分预算调整事项因时间等客观因素,未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审查批准,因此需将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的变动情况予以列示和分项说明,在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的基础上,将变动数进行相应调整后,最终财政反映的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数就和人大常委会审查的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数一致了。最后审查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分别列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转贷债券收入、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支出、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等。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全部结转下年支出,结转后当年净结余为零,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且与财政决算报告数一致。

    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审查。法定政府债务分别列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本级财政决算汇总的政府债务余额,通过对比分析,审查法定政府债务余额是否超过债务限额,法定政府债务风险是否控制在底线范围之内。对隐性政府债务进行专项审计和审查监督。

    在审查意见中,提出是否批准财政决算的意见,同时指出财政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在审查建议中,有针对性地提出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的建议,同时将分组审议时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充分采纳。

    (三)预算调整审查:内容和格式上分为审查的预算调整理由、审查的预算调整依据和方式、审查的预算调整项目和数额、审查意见、审查建议等部分。依据政府提请预算调整议案,分别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预算的收支按类别进行调整。每类预算分别进行收入预算调整、支出预算调整、预算收支平衡三个部分。在收入预算调整和支出预算调整中,分别列示调整前预算数(指人代会的审查批准数,不能单方面采用财政的报告数)、本次调整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收支试算平衡后,提出建议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意见。并要求财政局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时将调整后的预算收支列入相应科目。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收入,可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最后针对财政预算调整中存在的问题或注意事项,提出财经工委的建议。

通过列示各项数据纵向和横向的相互对比及分析,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能够比较方便的参与审查及发表意见(因为会议期间多数人大代表和委员自身不掌握上级、本级及预算单位和以前年度数据,不方便进行对比分析和深入审查)。实践证明,将相关数据在审查报告中分别列示出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能够一目了然的看懂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和审查过程,极大的提高和改善了审议质量,增强了财经审查报告的严肃性,法定程序更加规范。

附件:2019年佛坪县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附件: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9年佛坪县财政决算审查

结果的报告

——在佛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余小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邓存本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佛坪县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杨春堂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佛坪县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前财经工委依法对2019年佛坪县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查基本情况和数据确认

根据县政府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反映,财经工委通过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决算数、2019年预算数、2019年调整数、2019年执行数进行对比分析,同时结合省财政厅对我县的财政结算通知,核对审查了2019年县财政决算数(草案)。

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了2019年财政预算报告,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经过会议审查批准的全县财政预算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各类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在执行过程中作过两次调整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调整数、调整预算数、预算调整变动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⑴县人大审查批准的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0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67155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上年结余为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1775万元。

⑵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收入预算调整情况。在执行

过程中作过两次调整:2019年8月29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政府债券385万元, 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2019年12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批准调整减少400万元、调整增加13504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400万元,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992万元,新增再融资债券收入4238万元,新增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9万元,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55万元,2018年决算批准后需调整增加上年结余24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759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为4623万元,调入资金为779万元,上年结余为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为85264万元。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审查的收入预算调整变动情况。需要说明的是,财政决算反映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数,与县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数存在差异,二者相差1423万元,原因是省、市财政与县财政结算涉及的各项补助、上解、扣款等往来事项有所变化,部分预算调整事项因时间等客观因素,未在县人大常委会议上进行审查。现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的变动情况列示如下:一是2020年8月11日省级财政与市县财政办理年终结算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1422万元,导致上级补助收入由75902万元变动为77324万元。二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万元。变动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687万元,在本次决算审查中一并调整到位。

县人大审查批准的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5月12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为36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660万元的100%;上级补助收入执行数为769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执行数为4623万元;调入资金执行数为863万元;上年结余执行数为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总86371万元。

⑸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初审后提交本次会议审查的收入决算完成情况。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3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为773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决算数为4623万元;调入资金决算数为779万元;上年结余决算数为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总86687万元。

县政府本次提交审查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完成数,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数相互衔接,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基本一致,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执行数基本一致,与省财政厅对省管县批复的决算数一致,符合决算审查要求(详见表一)。

表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决算分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变动数

决算完成数

本级收入

4060

3660

3661

+1

3661

上级补助收入

67155

75902

76924

+1422

77324

债务转贷收入

-

4623

4623

0

4623

调入资金

500

779

863

0

779

上年结余

60

300

300

0

300

当年收入总计

71775

85264

86371

+1423

86687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调整数、调整预算数、预算调整变动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⑴县人大审查批准的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5937万元,上解支出为1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为42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1775万元。

⑵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支出预算调整情况。在执行

过程中作过两次调整:2019年8月29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缺口补助385万元,在农林水支出项目中列“扶贫”支出科目2019年12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13104万元。分别是:新增上解支出400万元,新增可安排的财力支出10949万元,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55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9026万元,上解支出为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为42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85264万元。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审查的支出预算调整变动情况。需要说明的是,财政决算反映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数,与县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数存在差异,原因与收入预算调整情况相同。现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的变动情况列示如下:2020年8月11日省级财政与市县财政办理年终结算后,实际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0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50万元;结算后的上年结转资金支出300万元、债务转贷3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相比年初支出预算65937万元新增支出13894万元,变动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数为79831万元。结算后上解支出增加了397万元,导致上解支出2000万元变动为23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支出2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38万元不变。实际支出86517万元,结余17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变动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687万元,在本次决算审查中一并调整到位。

县人大审查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5月12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79661万元,占调整预算79831万元的99.8%结转下年支出执行数为170万元上解支出执行数为230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执行数为42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为86371万元。

⑸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初审后提交本次会议审查的支出决算完成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9661万元;上解支出决算数为23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决算数为42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决算数为22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总计为86687万元。

其中:县级支出76909万元,镇级支出9778万元。

县政府本次提交审查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完成数,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数相互衔接,与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数基本一致,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执行数完全一致,与省财政厅对省管县批复的决算数一致,符合决算审查要求(详见表二)。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分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变动数

决算完成数

本级支出

65937

79026

79661

+635

79661

上解支出

1600

2000

2302

+397

2397

债务还本支出

4238

4238

4238

0

4238

结转下年支出

-

-

170

+170

170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

+221

221

当年支出总计

71775

85264

86371

+1423

86687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3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为773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决算数为4623万元;调入资金决算数为779万元;上年结余决算数为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总8668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9661万元;上解支出决算数为23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决算数为42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决算数为2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总计为86517万元。

收入减去支出,结余170万元(其中:县本级160万元,镇级10万元)。结余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决算数为170万元,结余结转后无余额。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实现了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在执行过程中作过一次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调整数、调整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预算数: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285万元

调整数:2019年8月29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专项政府债券700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调整后预算数: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举借专项债务收,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线下反映,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下对应的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因此,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线上预算数1285万元、合计线下预算数1985万元。

预算执行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执行数1296万元,占预算1285万元的100.86%

决算完成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决算数1296万元,占预算1285万元的101%加上省市补助收入3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00万元,收入总计2732万元,占调整预算1985万元的13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调整数、调整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预算数: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285万元

调整数:2019年8月29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批准调整增加700万元,全额用于土地储备项目,在城乡社区支出项目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调整后预算数: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专项债务安排本级的支出,应当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线上反映,根据支出用途列入相关预算科目因此,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线上预算数1985万元。

预算执行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执行数2533万元,占调整预算1985万元的128%。

决算完成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决算数2533万元,占预算1285万元的197%,占调整预算1985万元的128%。年终结余199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决算数1296万元,加省市补助收入3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总计2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执行数2533万元,加年终结余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总计273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实现了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在执行过程中未作调整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预算数: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0万元

预算执行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执行数60万元,占预算50万元的120%

决算完成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决算数与预算执行数一致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预算数: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0万元

预算执行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执行数20万元,占预算50万元的40%

决算完成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决算数与预算执行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决算数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决算数2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总计6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实现了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在执行过程中未作调整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决算反映的只是属于县级统筹部分的收支情况,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预算数: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8537万元

预算执行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执行数8462万元,占预算8537万元的99.12%

决算完成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决算数与预算执行数一致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分别列示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决算完成数。

预算数:2019年1月1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8193万元

预算执行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执行数7936万元,占预算8193万元的96.86%

决算完成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决算数与预算执行数一致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决算数8462万元,加上年结余28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总计113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决算数793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397万元(上年结余2871万元,当年结余52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总计1133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实现了平衡。

(五)其他事项

主要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查说明。

全县法定政府债务余额为188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813万元,专项债务1022万元),控制在批准的债务限额23287万元之内(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09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90万元)。目前政府法定债务风险暂时可控。

隐性债务未提交,暂不作审查。

二、审查意见

财经工委认为,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成了各类预算目标任务,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有效落实,当年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正常,财政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县政府提出的2019年决算(草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省市要求和佛坪实际,决算(草案)主要数据准确,情况说明符合要求,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政府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 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顺利,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首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首次出现结余,法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我县财政的全口径预决算编制日趋规范,将更加有利于各位委员和人民代表了解、掌握、审查财政预算和决算,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作用。   提交人大审查的决算符合决算审查要求,符合法定程序。财经工委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19年佛坪县财政决算(草案)。

财经工委认为,2019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压力较大,影响增收因素较多,特别是组织县级税收收入十分困难,实际税收收入比重偏低,收入结构亟待改善。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已经出现逐年降低的趋势,导致近年来两次调减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经济杠杆和财政杠杆作用减弱,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和保障地方财政收入数量的关系难以兼顾,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防止继续严重下滑的风险(详见表三)。二是预算执行不够均衡,年末资金规模较大,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从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政府债务风险正在逐年累积,存在影响以后年度财政运行的风险。四是预决算编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以更加符合人大审查的要求。这些问题应当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防范。

表三          近年来地方财政收入分析情况表       单位:元

     类别

年度

预算数

调整减少数

调整预算数

实际完成数

增减幅度

2014

2604

-

-

3117

38.8%

2015

3300

-

-

3897

25%

2016

4404

-

-

4418

13.4%

2017

4640

1060

3580

3608

-18.3%

2018

3940

-

-

3943

9.3%

2019

4060

400

3660

3661

-7.2%

2020

3300

-

-

-

-

财经工委认为,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预算法、审计法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开展审计,报告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县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暨追赶超越跟踪审计情况、审计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还报告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的情况;特别是首次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并开展了延伸审计。针对上述审计监督,揭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通过县审计局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动政令畅通、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审计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审计整改率逐年降低的趋势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专题询问工作,大部分问题立行立改,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县审计局一抓到底,坚持跟踪督办,彻底扭转了审计整改率不高的局面,大幅度提高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水平,审计监督质量达到了新的高度(详见表四)。

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县政府在2021年上半年之前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表四        换届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单位:个

类别

年度    

审计单位或项目

审计查出问题

审计整改率

2016年

29

80

48%

2017年

36

373

31%

2018年

36

283

71.14%

2019年

67

206

89.81%

三、审查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加强审计监督,财经工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当前面对全球疫情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的严峻形势,财政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财政政策不仅需要反应快、力度大,还应当更加精准。主要是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完善政府融资担保机制,落实落细保就业政策,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立抗疫特别国债使用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及时总结完善措施办法,有效发挥对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二)深化决算管理,扩大审查范围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事项制度办法。决算报告要进一步反映预算绩效管理和政策评估的情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从明年开始,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报县人大常委会一并审查。决算草案要细化对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情况的说明。2021年要开展报送部门决算进行审查的试点,提交按经济性质分类编报的部门决算表。

受疫情影响,今年县人民代表会大会召开和审查批准预算的时间较往年推迟了四个多月,不少部门和镇办的预算执行进度相应延后。因此,既要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使用进度,又要考虑今年的特殊背景,对确实难以按期完成预算的情况作出预先安排。

(三)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把防控债务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加强法定政府债务的余额限额管理,坚决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范围内,确保不越红线。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严禁违规举债或担保,防止在政府预算之外举债融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研究规范使用国债和政府债务余额与限额差额的方案。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衔接,科学合理分配和使用债务资金。

(四)突出工作重点,前置审计监督

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开展审计监督,审计工作要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加强对预算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强对抗疫特别国债、政府债务的审计。加大对促进就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审计工作中有三个方面需要持续作为监督重点:一是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和评价,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供决策参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的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提高预算编制、执行水平和资金效益。三是注重将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要求,将预算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加强对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在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国有资产报告前,完成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

(五)加强跟踪审计,督促整改落实

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年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将推动问题整改、促进追责问责与推进改革结合起来,推动部门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切实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审计局应强化跟踪审计,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屡审屡犯”的老问题,用“屡犯屡审”的劲头抓住不放,督促问责追责。各预算单位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县审计局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督查和指导。对审计查出问题较多或者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将专门听取其整改情况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