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07 来源: 点击次数:0
成 员
主 任:周 冰
副主任:周敬凯
主要职责
1、承办司法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2、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和有关司法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规章、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具体事项;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办理的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具体工作。
3、负责督促协调公检法等机关、部门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和司法方面的信访案件。
4、对公、检、法机关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实施检查和监督。承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草案的起草和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5、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法制等方面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6、参与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有关筹备工作,负责相关方面“三查(察)”活动的具体事宜。
7、负责同上级人大对口部门、县级有关机关部门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做好上级人大和本机关其他部门开展有关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