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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10/19   来源:   点击次数:0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做好机关管理、协调等工作;制定、完善和检查落实机关管理制度。

2.配合协调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有关方面依法开展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检查、视察等工作;协调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筹备安排和各项具体工作。

3.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

4.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接待工作、对外联络和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协调工作。

5.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纪律、作风教育;积极参加机关集体活动,遵守机关学习、工作、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

6.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及本办文件、材料的草拟、印发等相关工作,以及相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与安全工作。

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接待、登记、协调、督办、回复等工作。

8.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等资产管理;组织购买办公用品,统筹调配办公设施,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扶贫联系点等工作。

9.负责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老干部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把公文处理关,不断提高公文规范化水平。办公室始终严把公文的草拟、审核关,确保公文规范,符合政策法规,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体现常委会领导意图,努力提高文字材料的思想性、理论性、政策性、可操作性,通过文字服务发挥了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全力做好各类会议筹备和服务工作。本着合规、大方、节俭的原则,做好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各次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工作,积极做好材料的草拟、校印和会务服务工作,服务保障“三会”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三)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主动加强机关内部各机构以及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做好综合、统筹和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协调人大机关与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和法、检两院之间的关系,加强联系,理顺工作关系,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四)不断完善制度,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办公室分管牵头修订和完善了《常委会工作规则》《机关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好后勤保障。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每一笔开支,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派遣制度,强化安全用车教育。三是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控“三公经费”,堵绝各类铺张浪费现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四是办好廉政灶。严格执行《廉政灶管理制度》,实行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轮流管灶,为大家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继续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每周牵头做好卫生责任区的环境整治工作。建成机关荣誉室,完善功能室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体检、集中观看扶贫影视等,释放压力,增强工作活力,不断凝聚机关干部的向心力。

  (七)强化宣传信息工作。召开了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总结通报了2016年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表彰奖励了先进,明确了2017年宣传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严格依法规范申办人大网站,严把信息稿件质量关。全年市级以上各新闻媒体刊登宣传佛坪人大工作的文字、图片等稿件50余件,编发《佛坪人大信息》11期,大事记12期。

  (八)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及时受理转办信访件。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和上级交办11件次,对来访信件做到了认真登记,及时呈送有关领导批阅,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九)改进作风,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根据县委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激情、干净、超越”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组织集中学习辅导交流,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养不断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县人大机关党支部牵头,县文旅文广局、沙窝村党支部配合参与,分别开展了以“主题党日+脱贫攻坚+农村环境整治”“主题党日+庆七一+携手脱贫攻坚”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到袁家庄社区生活困难户家中走访慰问,为健全机关党组织、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十)凝聚力量,狠抓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时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扎实开展包村、驻村、包扶贫困户工作。一是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完善系统数据。二是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三是因户施策,包抓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全程参与指导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政策落实。针对今年村上14户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八个一批行业扶持上做了以下工作:产业扶持上,发展猪苓350㎡、养蜂30箱、养鸡30只,帮助2人加入沙坝村中蜂养殖产业园,11人加入秦丰山茱萸农民专业合作社,13人加入大花山中药材种植家庭农场;创业就业上,3人在镇内务工、2人在省外务工,流转土地3亩,安排2人在嘉禾冷水鱼养殖场务工,8人在永明冷水鱼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务工;生态扶贫上,生态补偿1095.8亩,生态护林员2人;两房建设,危房改造1户贫困户危房120㎡,易地集中安置5户;健康扶贫上,落实医疗救助1人;教育扶贫上,支持初中生1人和学龄前1人;兜底保障上,落实五保8人,低保A档4人。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协调资金,对三组2.5公里通组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工程已经完工验收。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高标准完成了当年各项包扶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 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84.69万元(其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1.30万元),支出总计584.6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68万元)。与2016年收入总计、支出总计470.9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13.7万元,增长了24.14%,收支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机关人员正常调资及调入2名工作人员。二是全年开展脱贫攻攻坚工作收支增加。三是发放个人抚恤金。

1、本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50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39万,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本年支出决算情况。本年支出合计518.01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488.71万元,占总支出的94.34%;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2万元。

  2. 项目支出29.30万元,占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机关人大网站信息维护、机关房屋改造修缮、编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3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03.3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71万元,项目支出29.3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6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430.68万元相比增加72.71万元,增长了16.88%;财政拨款支出较2016年389.69万元相比增加128.32万元,增长了32.93%,收支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机关人员正常调资及人员增加。二是全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量大,支出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01万元,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69万元增加128.32万元,增长了32.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人员正常调资及人员增加。二是全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量大,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48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7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59.50元,公用经129.21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大网站信息维护、机关房屋改造修缮、编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71万元,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99万元增加105.72万元,增长了27.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人员正常调资和人员增加。二是全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量大,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31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03万元、津贴补贴89.69万元、奖金42.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7万元。较2016年度工资福利支出262.42万元增加55.77万元,增长了21.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调薪,新调入2名工作人员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34万元、印刷费20.59万元、水电费4万元、邮电费4.71万元、差旅费14.49万元、会议费17.14万元、培训费4.06万元、工会经费7.5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万元。较2016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6万元增加9.05万元,增长了7.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新调入2名工作人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31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4.42万元、生活补助0.63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3.97万元、采暖补贴2.29万元。较2016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2万元增加40.89万元,增长了9735.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中列支机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2016年在“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增幅较大。二是发放刘伍雄同志抚恤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68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82万元减少4.14万元,下降35.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经费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涉及团组0个0人次。与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原因为本单位2016、2017年度均未产生此项业务,无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6.19万元,2017年与上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6.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凡公务接待一律在廉政灶就餐,按人交纳伙食费,接待经费大幅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原因为本部门未购置车辆,无此项目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8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运行和保险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万元,2017年与上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5万元,增长了36.4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下乡用车频繁,费用增加。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129名县人大代表培训。较2016年培训费支出1.70万元增加2.36万元,增长了138.82%,主要原因是:2017年依法补选8名县人大代表,培训费开支增加;省市县安排代表外出培训次数增多。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17.14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和日常会议开支。较2016年会议费支出12.98万元增加4.16万元,增长了32.05%,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来佛检查和2017年脱贫攻坚方面召开的会议次数较多,开支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5.2万元。包括大型会议、视察调研、代表及委员活动、大宗印刷、专项业务、专委活动6大专项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1万元,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16万元增加9.05万元,增长了7.53%,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2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62件,价值290.368221万元,均为办公室设施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车辆2辆,均为公务应急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使用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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