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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利民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0 来源: 点击次数:0
佛人发〔2017〕5号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许利民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9日佛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决定
免去:
许利民、张建中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0日
抄送: 市人大常委会。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工作部门,各镇(办)人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