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8/13 来源:人大办 点击次数:0
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镇人大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实施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如何充分发挥镇人大和基层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职能作用,对贯彻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8个建制镇,共有镇人大代表348名;镇人大配备专职主席8人,兼职人大工作人员8名。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由5—7人组成。
二、工作情况
(一)党委重视,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各镇党委以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自觉把人大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一是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要求人大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来开展。二是各镇党委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及时解决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实际工作当中,支持镇人大加大对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三是镇党委主动征求人大意见,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认真征求人大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四是明确人大主席尽可能专职专用,并调整落实兼职工作人员1名,保证了人大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五是经费保障有力,各镇都预算落实了2万元的代表活动经费,使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开展常态化。
(二)代表工作不断加强,主体作用发挥较好。镇人大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基础作用和主体作用,不断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使代表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1、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镇人代会,是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各镇人大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人代会,精心组织,积极筹备。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决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行使法定职权,较好的发挥了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本镇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认真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镇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主席每年都能组织代表开展一次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活动;开展二次以上工作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活动;安排5-8名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同时也加大了对代表的履职监督。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和政府工作的监督。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3、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
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各镇人大在人代会期间,组织代表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代表建议,大会秘书组都能受理,并且统一印制有代表建议专用纸,代表书写格式规范,并亲笔签名。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由镇人大主席收集,再由镇人大主席团受理。
⑵代表建议的交办工作。各镇人代会秘书组和人大主席团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将代表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经归类、整理后及时以交办函的形式进行交办;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由人大主席收集,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在收到代表建议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办,并告知代表。
⑶代表建议的承办和督办。代表建议的承办,主要由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镇属站所单位承办。通过调研有以下特点:一是重视到位,层层分解任务。镇人民政府接到代表建议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将每一项建议分配给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站所单位,明确牵头领导、办理时限和办理工作要求。二是落实到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分解落实任务的基础上,对代表建议所反映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办理措施,切实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三是督办到位,提高办理质量。代表建议办理的好与不好,一是看代表是否满意,二是看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是否有所促进和推动。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各镇人大每年都组织部分代表对代表建议进行“办前、办中、办后”全程督促检查,建立办结销号制,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四是联系到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建议办理后,镇人民政府都能以复函的形式当面送达给所提建议的代表,并主动征求代表意见,最大限度地争取代表的支持和理解,代表对建议的办理结果都很满意。五是各镇政府每年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都能在下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作书面报告,主动接受全体代表的监督。
4、建立代表小组,完善活动场所,搞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镇人大按照“易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把本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了60个镇人大代表小组,并指定代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的代表担任组长,带领和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各镇人大指导各行政村都建立有代表活动室,目前各个代表活动室正在完善设施,力争达到有组织、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内容和档案资料的“六”有标准。
镇人大每年集中组织县镇人大代表集中开展活动都在两次以上,村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时,都能组织每位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当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规,了解政府工作实施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代表活动情况由代表小组组长归纳整理后上报给镇人大。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各镇人大普遍制定了《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划》、《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制度》、《镇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镇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镇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制度》、《镇人大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并能在开展工作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内容,促进了人大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四)镇人大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的完善和发展,镇人大立足基层实际,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保障和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履行职责规范到位。如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方面,依法有力,程序规范,效果明显。二是代表工作不断加强,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较好。镇人大通过抓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素质;抓代表活动,不断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抓后勤保障,不断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抓代表述职评议,不断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意识;抓代表履职登记,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三是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权力机关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快。
(五)加强联系指导,不断改进镇人大工作。为了改进和提高镇人大工作水平,促进镇人大工作上台阶,县人大常委会自2012年换届后,组织相关人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对镇人代会的召开、代表小组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履职培训、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坚持实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由于联系密切、指导有方,全县各镇人大工作有序推进,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工作质量和水平年年都有新变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一要解决好工作责任心的问题。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下的去,蹲得住,扑下身子,敢于指导和善于指导。二要解决好镇人大的横向交流评比工作,达到取长补短,学习借鉴,推动工作的目的。三要加大镇人大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大干部尤其是人大主席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一是对人大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人大主席对镇人大工作性质、地位、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工作热情不高,得过且过。如组织召开人代会和代表开展活动时,时间越压越短,程序越减越少,草草了事。二是人大意识不强。尤其是对人大工作的程序意识比较淡薄,不大习惯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三是工作精力不到位。个别镇人大主席仍然分管政府行政工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以来,无法很好的行使人大监督职权。
(二)组织建设不到位。各镇人大机关没有常设机构,闭会期间开展某些工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组织代表开展某项工作视察,视察形成的视察报告材料应在什么会议上报告,会议听取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应由哪个机关发文等。
(三)监督缺少实效。一是碍于情面,不愿认真开展监督工作。镇党委、人大、政府共同在一个行政区域共事,低头不见抬头见,在监督工作方面,总是抹不开情面,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想认真监督的想法。二是缺乏“刚性”措施,监督无力。我国相关法律对镇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等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工作当中缺乏操作层面上的细则,因此,监督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和制度保障,有时仅仅只是走走程序,发一纸公文而已。三是就各镇人大机构而言,机构设置不合理,日常工作仅靠人大主席,而对艰巨的监督工作,显得势单力薄,力不从心。
(四)镇人大工作制度应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措施应该进一步健全。我县各镇人大虽制定了八项工作制度,但应结合各镇实际,在执行现有制度的同时,抓紧修订和完善与实践相脱离的部分制度,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以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要不断夯实代表履职的保障措施。一要管好用好代表活动的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二要丰富代表履职载体,不断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三要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环境,最大限度的调动和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四、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经调研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同级党委的关系。开展工作及时与党委联系、沟通,将人大工作置身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把党委的意图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与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处理好与同级政府的关系。人大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做到寓监督于支持工作当中,并不是“找茬”、“挑刺”,拖政府工作的“后腿”,而且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三是处理好人大主席与主席团、人大代表的关系。人大主席是镇人大主席团的成员之一,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而主席团是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定有关问题。因此,人大主席召集、主持人大主席团会议时,应该实行民主集中制,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人大主席与人大代表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做好代表的履职服务工作。
(二)充分认识镇人大的作用,努力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首先,要加大对镇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宣传力度,拓宽人们对镇人大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其次,要依法履职,大胆工作,做到有为、有位、有威。第三,要加大镇人大工作制度的宣传,让权力在制度的规定内运行,真正使镇人大的各项权力为民所知,为民所用。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镇党委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支持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实施各项制度,促使各项工作更加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镇人大主席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通过联系代表、代表联系走访选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着力提高代表素质。一要严把代表的入口关。按照人大代表的必备条件,引导选民提名确定好代表候选人,依法组织选举好镇人大代表。二要加强代表的培训。着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依法履职的能力。三要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工作。四要认真做好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促进代表认真依法履行职务,真正发挥代表作用。五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修改,将镇人大主席团设为镇人大的常设机构,将镇人大的部分职权授权于镇人大主讲团代为行使,解决法律层面上的短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