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31 来源: 点击次数:0
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精神,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有关工作,现将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2014年的节假日除春节、国庆节因假期长,需要安排值班和相关工作,印发书面放假通知外,其他节假日的公休、调休安排按此通知执行,不再印发放假通知。节假日期间,各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假日。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