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31 来源: 点击次数:0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佛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大: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决定:2014年1月10日(农历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召开佛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期三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佛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佛坪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佛坪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关于佛坪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佛坪县2014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佛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全体县人大代表。
(二)列席会议人员: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级领导;在县的不是县人大代表的省、市人大代表;在县的县人大常委会咨询员、退休县级领导;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法院、县检察院副职领导;不是县人大代表的镇党委书记、镇长;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群团领导;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领导;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政协工作部门领导;不是县人大代表的驻佛和双管单位领导。
三、会议时间、地点
参会人员务必于2014年1月9日(农历二0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上午12:00前在步步高宾馆报到(各镇由人大主席带队统一报到), 1月10日在县文化中心参加大会。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会的镇、农村代表和不是县人大代表的镇党委书记、镇长由各镇人大负责通知,其他参会代表和列席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退休、退居二线人员由原所在单位通知)。
(二)镇、农村和龙林局参会人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其他人员走会。
(三)各镇人大负责组织本辖区参会人员按时在镇政府集中,由各镇安排车辆接送。
(四)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必须按时报到参加会议。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意。
(五)为确保会议的良好秩序,在会议期间,每天将严格检查和通报参会人员到会情况。
(六)请各镇人大组织代表提前做好提交大会的议案、建议、意见的准备工作。
附件: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佛坪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
名 单
(88人)
张玉清 李志杰 苏明锡 冯宝玉 翟怀民
苏洪兰 吴万平 杜孝云 祝国安 柯明贤
吴 康 席宝斌 焦大猛 陈 剑 赵树新
江尊淮 靳跃杰 曾小涛 时尚记 侯 健
王晓军 王 东 张 勇 谈 彦 李 智
王远斌 谭正捷 肖 刚 陈学宏 韩晓彦
翟宝成 高庚生 吴自英 彭玉杰 邓建锋
唐代明 刘文建 陈先安 刘金鸿 余 剑
串 英 冯彦红 张 钊 田建洲 王建庆
张成龙 刘继锷 张建志 曹德军 黄仁华
马正平 陈德荣 陈永波 马洪波 杨土明
张培华 张红文 张峻峰 康忠民 闫 猛
赵建强 魏兴强 梁崇云 陶本耀 何艳萍
刘新玉 贺征兵 孙金龙 李金华 李文巧
郝光福 胡侠培 张国栋 周建民 付景荣
宁国芳 邓怀雄 赵永祥 李 康 房大力
宋嘉斌 陈 波 樊 辉 华东芳 文璇琪
龙少刚 张 杰 刘小军(烟草局)
张 勇 谈 彦 李 智
王远斌 谭正捷 肖 刚 陈学宏 韩晓彦
翟宝成 高庚生 吴自英 彭玉杰 邓建锋
唐代明 刘文建 陈先安 刘金鸿 余 剑
串 英 冯彦红 张 钊 田建洲 王建庆
张成龙 刘继锷 张建志 曹德军 黄仁华
马正平 陈德荣 陈永波 马洪波 杨土明
张培华 张红文 张峻峰 康忠民 闫 猛
赵建强 魏兴强 梁崇云 陶本耀 何艳萍
刘新玉 贺征兵 孙金龙 李金华 李文巧
郝光福 胡侠培 张国栋 周建民 付景荣
宁国芳 邓怀雄 赵永祥 李 康 房大力
宋嘉斌 陈 波 樊 辉 华东芳 文璇琪
龙少刚 张 杰 刘小军(烟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