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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五个决议

发布日期:2020/06/15   来源:   点击次数:0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佛坪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佛坪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佛坪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佛坪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佛坪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佛坪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2020年财政预算。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恩贵所作的《佛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古道明珠、静美佛坪”付出新努力、作出新贡献!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佛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郭海所作的《佛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14日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佛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政所作的《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