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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3/19   来源:   点击次数:0

       3月13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恩贵,副主任王鸿、程玉明、余晓忠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主任陈建军主持会议。副县长冯彦红,县法院院长郭海,县检察院检察长崔皓亮,县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联创办主要负责人,县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冯彦红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即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有关要求。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秦岭北麓违规别墅专项整治重要批示和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精神,牢牢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干部和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吕鸿波、卢建华、郑平等同志拟任免职务的报告,部分拟任职人员进行了供职表态发言,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邹恩贵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拟任职人员并集体向宪法进行宣誓。

      会议要求,新任职人员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担当、抢抓发展机遇;强化公仆意识,坚守人民立场;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廉洁从政。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开拓创新、担当进取、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