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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11/01   来源:   点击次数:0

 

10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魏兴强、李锋、史宝利履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佛坪县财政决算的决议、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和人事免职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的评议意见。

关于财政监督工作。会议指出,对财政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督,这是人大的一项常规工作,每年都必须进行。从2017年工作情况看,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依法理财和预算执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推动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建设。

关于“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会议指出,今年是我县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也进入了普法是关键之年,为发现问题和不足,向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集中两天时间,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方式,了解真实情况,征求各界的意见建议,为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打下了坚实基础。会议要求,人大法工委要充分吸纳大家在分组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实到审议意见中。县政府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作出的审议意见,专题研究、狠抓落实,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向常委会书面报送整改结果。

关于听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履职对象要直面评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变压力为动力,把整改贯穿于履职评议活动始终,落实措施,认真整改,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效回应人大的关切、代表的关注和群众的期盼。

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一如既往的抓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正视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力争达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恩贵,副主任王鸿、程玉明、陈建军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主任余晓忠主持会议。副县长杨润华,县监察委主任李阳,县法院院长郭海,县检察院检察长崔皓亮,县政府办、经贸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老干所所长列席了会议。四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