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 点击次数:0
6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恩贵,副主任刘泽民、李保林、程玉明、陈建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原颖娜,县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检察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拟任职人员;各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及视察组其他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林主持。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副县长原颖娜所作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合与会同志的审议发言,提出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认为,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共42件,这42件代表建议均属于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方面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对代表所提建议高度重视,及时梳理、分类,并召开了专题交办会,将代表建议任务分解给21个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通过督查和电话征询部分领衔代表意见,代表满意率95%,回访率85%。但仍存在办理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办理工作程序不够规范,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够等问题。今后工作中,希望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健全机制,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加大力度,创造条件,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
二、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会议认为,近三年来,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原则,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理念,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结案率、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部分法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还不够高,司法业务培训工作需加强。庭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形象应进一步规范,庭审驾驭能力还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审判大厅设施陈旧落后,不庄重、严肃等问题。建议:要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促进公平公正廉洁司法;积极关注民生,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审判监管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审判工作更加科学高效;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优化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