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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7/05/13   来源:   点击次数:0

5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玉明带队,由县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副县长张卫敏陪同检查,县政府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计局等部门负责人配合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红旗药店、新街诊所、宏信大药房、县人民医院、肖家庄村卫生室、西岔镇中心卫生院和市场监管所,主要对《药品管理法》在我县贯彻落实情况、药品监管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及药品“三统一”运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县长张卫敏代表县政府对全县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自2011年2月《药品管理法》修订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强化宣传引导、监督管理规范、协调配合到位、执法常态化,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体制不顺,基层执法人员队伍不稳;部分从业人员缺乏资质,存在安全隐患;对特殊药品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机制有待完善;部分涉药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玉明强调,药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涉药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健全监管网络,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要始终坚持服务为民的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偏远镇、村的监管力度,强化部门之间执法联动,确保监管无盲区。他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努力推进《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