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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组织对县政府提请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日期:2017/03/13   来源:   点击次数:0


3月7日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县政府提请任命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局长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军巡视考场并讲话。

陈建军同志指出,此次考试旨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他强调,各位拟任职干部要严肃考场纪律,端正态度,认真作答,并希望取得优异成绩。

据悉,参加此次考试的拟任职干部共有20人,为开卷考试。同时,增加了论述题的分数比重,着重考查拟任命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的水平。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公务员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方面。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在本月即将召开的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不予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