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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常委会的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及展望

发布日期:2014/09/01   来源:人大办   点击次数:0

今年9月,我们将迎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同时,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为了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深入宣传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促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与时俱进。为了积极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整改措施,帮助县人大组成人员、机关全体人员和镇人大主席更进一步地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更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同步提升县镇人大履职能力。根据《组织史》和《县志》等有关档案资料记载,我着重就佛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常委会的历史沿革进行了初步整理,并就其发展状况及前景展望作了一些很不成熟的思考。主要目的是把自己粗浅的学习成果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与大家一起回顾历史、总结经验,畅想未来、共谋发展。

由于本人学习基础差,认识水平低,特别是理论功底薄,撰稿能力弱,难免会出现许多差错,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二、佛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演变

(一)佛坪解放和县委、县政府的产生

1949年11月,经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佛坪县委、县政府在宝鸡蔡家坡黄家崖营子头村建立。

12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咸阳军分区宋飞司令员成功率领部队独立九团从宁陕四亩地入境,接收陈家坝乡武器。

8日晚,独立九团黄铭参谋率领先遣部队13人,从陈家坝经三朗沟到达县城袁家庄。由于县长安明诚得知解放军快要到达县城的消息后,于天黑前带领国民党军政人员100多人逃往龙草坪。当先遣部队夜晚赶到县城后,整个县政府空无一人。开始还以为中了国民党的空城计,接着,通过暗中打听,才得知国民党全部人员已向北逃离,在纱帽石一带驻扎,以观动静。

9日,宋飞司令员率部队其余人员,从陈家坝赶到磨石沟,歼灭了国民党“浪子部队”姬守礼部。

10日,宋飞司令员赶到县城,与先遣部队会合,县城老百姓夹道欢迎。很快成立了以部队领导和地方绅士组成的佛坪县临时维持委员会,协助部队维持社会治安。紧接着,宋飞司令员就写信给安明诚,明确部队的来意,告知共产党的宽大政策,劝其投诚。信写好以后没人敢送,这时,老街上有位百姓名叫肖庆良,外号叫“肖胆大”,主动提出说他跟安县长很熟,他敢去送信。于是,当天就把信送给安明诚随即返回县城。可是,他们看了信以后,依然对共产党部队不太相信,对是否投诚意见不一,举棋不定。

11日上午,看他们还没有返回,又让肖庆良送了第二封信。当他赶到教场坝时就看到了安明成带领100多人正在返回。见面后,他很快跑回县城报告消息。解放军迅速组织老百姓在老街北门口敲锣打鼓迎接国民党军政人员投诚。接着,就进行了国民党与共产党在军政人员、枪支弹药、财产、政权等方面的顺利交接。就这样,佛坪县城未打一枪、未放一炮,实现了和平解放。

19日,佛坪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干部共43人,在县委副书记李明、副县长崔玉亭的率领下到达佛坪,与部队领导交接后,撤销了临时维持委员会,宣布佛坪县委、县政府正式成立。

(二)解放初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原则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四条“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规定,1950年4月至1954年7月,历时第一、二、三届,4年,共召开10次佛坪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简称各代会),也就是说,由各代会代行人代会职权。同时,设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办理各代会闭会期间的常务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到了一部临时宪法的作用。它规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各人民团体、机关、部队及各界人士推举和县人民政府邀请产生。从这里就可以明显看出各代会代表与人代会代表在产生环节上的区别,一个是由推举和邀请,一个是要经过人民群众普选。但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所发挥的职能作用是基本一致的。

佛坪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4月28日至30日召开。应到代表37人,实到28人。主席团由县委书记李明、县长崔玉亭等5人组成。

这次会议是佛坪解放初期,县委、县政府在接收了旧的政权机构和武装,建立了新的区、乡级人民政权后,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减租减息、工农业生产等各项工作基本步入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

会议的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生产救灾。2.肃特清匪。3.总结解放后四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4.推选各代会常务委员会。

各代会常务委员会由县长崔玉亭任主席,县委书记李明等6人任常委,共7人组成。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和三个重要阶段的划分

第一阶段:宪法颁布实施到佛坪县县制撤销(1954年7月—1958年12月)。历时第一、二、三届,4年,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8次。

随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和宪法的正式颁布实施,1954年7月,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

佛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22日至25日召开。应到代表45人,实到35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1.听取和审议了高步升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郭璠副县长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报告》。2.选举了出席陕西省一届一次人代会代表。3.讨论通过了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这次会上将佛坪县人民政府改为:“佛坪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9日至31日召开。应到代表46人,实到36人。同年12月,佛坪县制撤销。因此,本届只召开了这一次代表大会。

撤县后,将当时秦岭以北的板房子、老水磨、小王涧、响沟口、双庙子、厚畛子6个公社划归周至县;将现在椒溪河流域的长角坝、袁家庄、西岔河、十亩地、大河坝和金水河流域的岳坝划归洋县;将现在蒲河流域的陈家坝、石墩河划归石泉。县人大代表随区域变更,分别参加周至、洋县、石泉三个县的代表大会。

第二阶段:县制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后期(1961年9月—1980年12月)。历时第四、五、六、八届,20年,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8次。

1961年9月,佛坪恢复县制时,上级任命了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1966年6月至1978年7月,这12年当中正值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和深入揭批“四人帮”时期。佛坪县政权系统的组织机构遭到严重的冲击和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受到直接影响而停止召开。

从档案资料中查不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记载。通过分析,有可能在这期间本身没有召开代表大会,但后来按上级要求,为了与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数相一致,所以,将这期间算作第七届。

1968年7月31日,将佛坪县人民委员会改为“佛坪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会)。

从1954年7月佛坪县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80年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这期间虽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期大大地向前迈了一步,但是,没有设立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务工作仍然由县人民政府代理。由此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亟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阶段: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1981年1月至今)。历时第九至十七届,33年,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34次。

佛坪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6日至10日召开。应到代表97人,实到92人。会议由县委书记杨树鼎、县革委会主任王泽厚等23人组成的主席团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五项:

一是作了五个工作报告:1.县革委会主任王泽厚作县革委会(县政府)工作报告。2.计划委员李桂福作国民经济计划报告。3.财政局副局长邓世崇作财政预决算报告。4.法院副院长王裕民作法院工作报告。5.代检察长黄理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了佛坪县人大常委会。通俗地说:县人大正式成立了。

三是将佛坪县革命委员会改为“佛坪县人民政府”,不再实行委员会制。

四是选举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五是对五个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这次会议的召开,正式设立了佛坪县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从此,结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代理的历史。为县人大成立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政权组织机构,并向法律化、正规化迈进,也为县人大依法对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履行人大职权,推动人大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作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历届常委会机构设置和领导配备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1981年1月—1984年8月)

主 任  杨树鼎(兼)

副主任  王仲林  秦福兴  王深海  许智渊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1984年8月—1987年5月)

主 任  张荣祥

副主任  许智渊  王仲林  王深海  魏天伟

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87年5月—1990年5月)

主 任  李志杰

副主任  许智渊  王深海  李桂福

工作机构设4个(一办三组)

办公室   主 任  韩崇学

       副主任  李顺荣

政法组   组 长  刘伍雄

经济组   组 长  李春峰

教科文卫组 副组长  胡治中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990年5月—1993年1月)

 主 任  李志杰

 副主任  陈建国  翟怀民

工作机构改称(设)5个(一办四委)

 办公室   主 任  韩崇学

 代表联络委 主 任  李顺荣

 法制委   主 任  刘伍雄

 财经委   主 任  李春峰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胡治中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1993年1月—1998年1月)

 主 任  李志杰

 副主任  陈建国  翟怀民

1993年6月工作机构设5个(一办四委)

办公室   主 任 韩崇学  张新义

副主任 张芝霞

代表联络委 主 任 李顺荣

法工委   主 任(1993年6月—1995年5月未配)

            副主任  王启明

财经委   主 任 张明柱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胡治中

1995年县级机构改革中,将工作机构精减为3个(一办两委)

办公室     主 任 张新义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马善文

财经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高景祥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1月—2003年2月)

主 任  苏明锡    

副主任  冯宝玉  吴万平  张玉清

  工作机构未变,设3个(一办两委)

办公室      主 任  杨洪林

副主任  张芝霞  刘素珍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张新义

副主任  张芝霞

财经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高景祥  王德成

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03年3月—2007年5月)

主 任  苏明锡    

副主任  鲁永华   冯宝玉 吴万平 张玉清 苏洪兰

工作机构改为4个(一办三委)

办公室    主 任   杨洪林  王德成

副主任  岳文平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张新义  杨洪林

财经委   主 任  李新华  李新智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张芝霞  黄朝霞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5月―2012年1月)

主 任  张玉清

副主任  冯宝玉  吴万平  苏洪兰

刘泽民  李保林  程玉明

工作机构未变,设4个(一办三委)

 办公室   主 任  王德成  苏新平

副主任  岳文平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杨洪林  张永祥

财经委   主 任  李新智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黄朝霞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1月—    )

主 任  邹恩贵

副主任  刘泽民  李保林  程玉明  陈建军

工作机构:2012年1月同上届(一办三委),同年12月改设5个(一办四委)

办公室        主  任     王晓林

副主任  吕鸿波

人代委       主 任  张永祥

法制委      主 任  岳文平

财经委      主 任  李新智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黄朝霞

    四、县镇人大工作状况及展望

(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成功召开,为县镇人大依法履职搭建了平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经过认真调研和紧张筹备,于2013年11月25日,成功召开了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如何加强人大工作,如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等重大问题。

正式印发的《中共佛坪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识明确,措施得力,破解了历届人大在工作机制、机构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瓶颈制约,为县镇人大依法履职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主要措施所涉及的内容和所蕴含的力度实现了“三个三”的突破。

1.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县委主要领导联系和指导人大工作;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及时向人大通报。二是坚持每届至少召开一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两次人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制度;涉及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和干部推荐等全局性的工作会议,通知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

2.做到“三个纳入”。一是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纳入县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二是将人大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对镇人大工作进行考核;县人大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开展评议和宣传等方面作出的表彰决定或督查通报,在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应用与县委、县政府同等。三是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畅通与其他机关及各镇干部的双向交流渠道。本届(2012年1月)以来,已从本机关提拔为副科级2人、正科级1人,平级交流3人;各镇人大都配备了具有公务员身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分调动了县镇人大干部积极进取、踏实工作的热情,为县镇人大工作相互促进、同步提升创造了条件。

3.做到“三个解决”。一是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在市、县编委的大力支持下,经市编办同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将常委会机构由一办三委改为一办四委,即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法制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为法制工委、财经工委增设副主任领导职数各1个;增加了两个副科级机构,即信访督办室、代表联络室;设有科员、副主任科员;在先后增加5个编制的同时,明确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咨询员、专职委员(含退二线转任非领导职务)的编制实行单列。二是解决任职资格问题。提高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在镇党委或部门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经历),在同等情况下,退二线年龄延迟两年。三是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县人大所需工作经费、会议经费、调研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重大活动和设备购置所需的专项经费另行研究解决;代表活动经费由每人每年300元提至500元,镇人代会及镇代表活动经费过去未定基数,现已按每镇2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二)县人大现有编制和人员状况

县人大机关原有编制18个,其中,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5个。现有编制为23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事业编制8个。另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咨询员、专职委员(含退二线转任非领导职务)的编制实行单列”。

现有在编人员21人。其中,占行政编制13人,占事业编制8人。

(三)县人大工作机制及运行情况

1.常委会各项规则、办法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换届后,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和补充制定各项规则、办法24项,各项管理制度18项,且已印制成册,发至有关方面。在监督办法中,改一贯由部门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为政府领导直接报告工作,已从今年5月份执行,并形成固定模式。

2.年度工作思路和要点,调研充分,重点突出,并经县委研究审定。在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和要点时,紧扣民生中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一府两院”的工作难点,抓住关键,为民代言。为与全县目标同向,在报经县委审定后,再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确定。

3.所开展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各级重视,进展顺利。“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增强,对人大的各项工作支持到位,配合有力。

4.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规范有序,扎实有效。代表建议、审议意见以及“三会”形成的决议、决定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体现了“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内在和谐。

5.县镇人大联系紧密,业务工作同步提升。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加强与镇人大的联系指导作为份内职责,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常委会领导和所分管的工委分片联系镇人大,指导镇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二是镇人大主席固定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是注重信息沟通,增进县镇工作交流。四是对镇人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

6.常委会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委办负责人心齐劲足,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高,氛围浓。

(五)对进一步做好县镇人大工作的希望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县镇人大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和依靠党委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善于把党的重大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二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手段,代表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正确行使监督职权。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争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自身组织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卓有成效地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四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镇人大全体工作者要加强学习,深化作风转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人大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

60年风雨兼程,与时俱进;60年奋发图强,硕果累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意义重大而深远。让我们以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勤奋工作,为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县方略,齐心共建“五个佛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到了一部临时宪法的作用。它规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各人民团体、机关、部队及各界人士推举和县人民政府邀请产生。从这里就可以明显看出各代会代表与人代会代表在产生环节上的区别,一个是由推举和邀请,一个是要经过人民群众普选。但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所发挥的职能作用是基本一致的。

佛坪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0年4月28日至30日召开。应到代表37人,实到28人。主席团由县委书记李明、县长崔玉亭等5人组成。

这次会议是佛坪解放初期,县委、县政府在接收了旧的政权机构和武装,建立了新的区、乡级人民政权后,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减租减息、工农业生产等各项工作基本步入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

会议的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生产救灾。2.肃特清匪。3.总结解放后四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4.推选各代会常务委员会。

各代会常务委员会由县长崔玉亭任主席,县委书记李明等6人任常委,共7人组成。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和三个重要阶段的划分

第一阶段:宪法颁布实施到佛坪县县制撤销(1954年7月—1958年12月)。历时第一、二、三届,4年,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8次。

随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和宪法的正式颁布实施,1954年7月,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

佛坪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22日至25日召开。应到代表45人,实到35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1.听取和审议了高步升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郭璠副县长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报告》。2.选举了出席陕西省一届一次人代会代表。3.讨论通过了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这次会上将佛坪县人民政府改为:“佛坪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9日至31日召开。应到代表46人,实到36人。同年12月,佛坪县制撤销。因此,本届只召开了这一次代表大会。

撤县后,将当时秦岭以北的板房子、老水磨、小王涧、响沟口、双庙子、厚畛子6个公社划归周至县;将现在椒溪河流域的长角坝、袁家庄、西岔河、十亩地、大河坝和金水河流域的岳坝划归洋县;将现在蒲河流域的陈家坝、石墩河划归石泉。县人大代表随区域变更,分别参加周至、洋县、石泉三个县的代表大会。

第二阶段:县制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后期(1961年9月—1980年12月)。历时第四、五、六、八届,20年,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8次。

1961年9月,佛坪恢复县制时,上级任命了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1966年6月至1978年7月,这12年当中正值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和深入揭批“四人帮”时期。佛坪县政权系统的组织机构遭到严重的冲击和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受到直接影响而停止召开。

从档案资料中查不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记载。通过分析,有可能在这期间本身没有召开代表大会,但后来按上级要求,为了与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数相一致,所以,将这期间算作第七届。

1968年7月31日,将佛坪县人民委员会改为“佛坪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会)。

从1954年7月佛坪县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80年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这期间虽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期大大地向前迈了一步,但是,没有设立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务工作仍然由县人民政府代理。由此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亟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阶段: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1981年1月至今)。历时第九至十七届,33年,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34次。

佛坪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6日至10日召开。应到代表97人,实到92人。会议由县委书记杨树鼎、县革委会主任王泽厚等23人组成的主席团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五项:

一是作了五个工作报告:1.县革委会主任王泽厚作县革委会(县政府)工作报告。2.计划委员李桂福作国民经济计划报告。3.财政局副局长邓世崇作财政预决算报告。4.法院副院长王裕民作法院工作报告。5.代检察长黄理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了佛坪县人大常委会。通俗地说:县人大正式成立了。

三是将佛坪县革命委员会改为“佛坪县人民政府”,不再实行委员会制。

四是选举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五是对五个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这次会议的召开,正式设立了佛坪县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从此,结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代理的历史。为县人大成立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政权组织机构,并向法律化、正规化迈进,也为县人大依法对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履行人大职权,推动人大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作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历届常委会机构设置和领导配备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1981年1月—1984年8月)

主 任  杨树鼎(兼)

副主任  王仲林  秦福兴  王深海  许智渊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1984年8月—1987年5月)

主 任  张荣祥

副主任  许智渊  王仲林  王深海  魏天伟

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87年5月—1990年5月)

主 任  李志杰

副主任  许智渊  王深海  李桂福

工作机构设4个(一办三组)

办公室   主 任  韩崇学

       副主任  李顺荣

政法组   组 长  刘伍雄

经济组   组 长  李春峰

教科文卫组 副组长  胡治中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990年5月—1993年1月)

 主 任  李志杰

 副主任  陈建国  翟怀民

工作机构改称(设)5个(一办四委)

 办公室   主 任  韩崇学

 代表联络委 主 任  李顺荣

 法制委   主 任  刘伍雄

 财经委   主 任  李春峰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胡治中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1993年1月—1998年1月)

 主 任  李志杰

 副主任  陈建国  翟怀民

1993年6月工作机构设5个(一办四委)

办公室   主 任 韩崇学  张新义

副主任 张芝霞

代表联络委 主 任 李顺荣

法工委   主 任(1993年6月—1995年5月未配)

            副主任  王启明

财经委   主 任 张明柱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胡治中

1995年县级机构改革中,将工作机构精减为3个(一办两委)

办公室     主 任 张新义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马善文

财经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高景祥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1月—2003年2月)

主 任  苏明锡    

副主任  冯宝玉  吴万平  张玉清

  工作机构未变,设3个(一办两委)

办公室      主 任  杨洪林

副主任  张芝霞  刘素珍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张新义

副主任  张芝霞

财经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高景祥  王德成

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03年3月—2007年5月)

主 任  苏明锡    

副主任  鲁永华   冯宝玉 吴万平 张玉清 苏洪兰

工作机构改为4个(一办三委)

办公室    主 任   杨洪林  王德成

副主任  岳文平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张新义  杨洪林

财经委   主 任  李新华  李新智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张芝霞  黄朝霞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5月―2012年1月)

主 任  张玉清

副主任  冯宝玉  吴万平  苏洪兰

刘泽民  李保林  程玉明

工作机构未变,设4个(一办三委)

 办公室   主 任  王德成  苏新平

副主任  岳文平

法制代表委 主 任  杨洪林  张永祥

财经委   主 任  李新智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黄朝霞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1月—    )

主 任  邹恩贵

副主任  刘泽民  李保林  程玉明  陈建军

工作机构:2012年1月同上届(一办三委),同年12月改设5个(一办四委)

办公室        主  任     王晓林

副主任  吕鸿波

人代委       主 任  张永祥

法制委      主 任  岳文平

财经委      主 任  李新智

教科文卫委  主 任  黄朝霞

四、县镇人大工作状况及展望

(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成功召开,为县镇人大依法履职搭建了平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经过认真调研和紧张筹备,于2013年11月25日,成功召开了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如何加强人大工作,如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等重大问题。

正式印发的《中共佛坪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识明确,措施得力,破解了历届人大在工作机制、机构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瓶颈制约,为县镇人大依法履职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主要措施所涉及的内容和所蕴含的力度实现了“三个三”的突破。

1.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县委主要领导联系和指导人大工作;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及时向人大通报。二是坚持每届至少召开一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两次人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制度;涉及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和干部推荐等全局性的工作会议,通知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

2.做到“三个纳入”。一是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纳入县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二是将人大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对镇人大工作进行考核;县人大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开展评议和宣传等方面作出的表彰决定或督查通报,在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应用与县委、县政府同等。三是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畅通与其他机关及各镇干部的双向交流渠道。本届(2012年1月)以来,已从本机关提拔为副科级2人、正科级1人,平级交流3人;各镇人大都配备了具有公务员身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充分调动了县镇人大干部积极进取、踏实工作的热情,为县镇人大工作相互促进、同步提升创造了条件。

3.做到“三个解决”。一是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在市、县编委的大力支持下,经市编办同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将常委会机构由一办三委改为一办四委,即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法制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为法制工委、财经工委增设副主任领导职数各1个;增加了两个副科级机构,即信访督办室、代表联络室;设有科员、副主任科员;在先后增加5个编制的同时,明确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咨询员、专职委员(含退二线转任非领导职务)的编制实行单列。

二是解决任职资格问题。提高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在镇党委或部门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经历),在同等情况下,退二线年龄延迟两年。三是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县人大所需工作经费、会议经费、调研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重大活动和设备购置所需的专项经费另行研究解决;代表活动经费由每人每年300元提至500元,镇人代会及镇代表活动经费过去未定基数,现已按每镇2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二)县人大现有编制和人员状况

县人大机关原有编制18个,其中,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5个。现有编制为23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事业编制8个。另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咨询员、专职委员(含退二线转任非领导职务)的编制实行单列”。

现有在编人员21人。其中,占行政编制13人,占事业编制8人。

(三)县人大工作机制及运行情况

1.常委会各项规则、办法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换届后,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和补充制定各项规则、办法24项,各项管理制度18项,且已印制成册,发至有关方面。在监督办法中,改一贯由部门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为政府领导直接报告工作,已从今年5月份执行,并形成固定模式。

2.年度工作思路和要点,调研充分,重点突出,并经县委研究审定。在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和要点时,紧扣民生中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一府两院”的工作难点,抓住关键,为民代言。为与全县目标同向,在报经县委审定后,再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确定。

3.所开展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各级重视,进展顺利。“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增强,对人大的各项工作支持到位,配合有力。

4.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规范有序,扎实有效。代表建议、审议意见以及“三会”形成的决议、决定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体现了“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内在和谐。

5.县镇人大联系紧密,业务工作同步提升。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加强与镇人大的联系指导作为份内职责,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常委会领导和所分管的工委分片联系镇人大,指导镇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二是镇人大主席固定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是注重信息沟通,增进县镇工作交流。四是对镇人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

6.常委会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委办负责人心齐劲足,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高,氛围浓。

(五)对进一步做好县镇人大工作的希望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县镇人大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和依靠党委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善于把党的重大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二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手段,代表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正确行使监督职权。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争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自身组织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卓有成效地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四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镇人大全体工作者要加强学习,深化作风转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人大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

60年风雨兼程,与时俱进;60年奋发图强,硕果累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意义重大而深远。让我们以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勤奋工作,为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县方略,齐心共建“五个佛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