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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党建工作法,引领机关建设开新篇

发布日期:2023/09/15   来源:   点击次数:0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用“4321”机关党建工作法,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助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确保“四个过硬”,打造忠诚可靠的政治机关。实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四张清单”管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和作风建设“五项措施”落地落实,机关支部成功创建“五星”党支部,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人大讲堂、干部夜校、微党课、读书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学习教育;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到厦门大学举办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理论辅导、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上台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人大干部队伍,确保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

开展“党建+三个活动”,打造人民至上的权力机关。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和“亮身份”实践活动,各镇、街道人大和镇村代表联络站通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履职建功‘三个年’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50余个,组织97名县镇人大代表在居住地、工作场所、代表联络站和村民微信群、集中活动现场“亮”明代表身份信息、承诺事项、联系方式,不断拓宽畅通民意诉求新路径,充分发挥了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凝聚发展动能、服务中心工作大局、推动民生问题解决的主体作用。参与代表800多人次,视察调研50余项工作,接访群众23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12条,解决问题147个。

做实“两大服务”,打造实干笃行的工作机关。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实服务中心大局、服务民生发展。认真完成县级行业部门巩固衔接工作督导、项目包抓、双招双引、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所盼,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教育法》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增强监督实效。首次票决确定2023年全县民生实事项目10个,制定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监督办法》《监督工作方案》,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实地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推进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抓紧抓实81件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工作机构对口联系,领衔代表全程参与,切实推动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创建“一个品牌”,打造服务群众的代表机关。全力打造“汇民声·惠民生”机关党建品牌,将机关党建品牌培育融入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全县41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平台作用,探索“代表联络站+”模式,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五好示范站”创建工作,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团结凝聚群众,依法履行职责,为民解难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