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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6/21   来源:   点击次数:0

佛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的决定

(2023年6月19日佛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新要求,积极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见效,持续加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效能,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打造忠诚可靠的政治机关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召开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年向县委至少作一次全面工作报告,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县委支持。主动谋划、扎实推进党建联系、项目建设、“双招双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落实好联村帮扶“三个一”制度,争当佛坪加快打造汉中融入大西安桥头堡的排头兵。

(二)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人大代表培训集中学和人大机关周例会、人大讲堂、干部夜校交流学的理论学习机制,充分借助沙窝红军旧址人大代表学习教育基地、“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坚持理论学习常学常新、常思常悟。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扛牢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人大机关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中的党员树牢党的意识,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争当先锋表率。

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打造顺应民意的权力机关

(一)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县镇两级人大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由同级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尊重和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完善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提名机制,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选举,做好选举全过程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和宪法宣誓工作,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二)审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关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部署安排,紧扣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诉求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以及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严格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体现人民意志、凝聚最大共识。

(三)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确保县镇两级人大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代表约见等活动,制度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规范议事程序,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做深做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健全完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评价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初选、票决、实施和评价工作,把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打造实干笃行的工作机关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等关键领域,瞄准“要事”持续发力,把握“大事”主动履职,抓住“难事”合力攻坚,在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担当作为。

(二)保证宪法法律全面贯彻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围绕依法治县目标任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开展经济、安全、民生等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认真做好上级人大开展立法意见征求、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配合参与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地方性法规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一府一委两院”要增强法治意识,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报告工作,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公正司法水平。

(三)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聚焦党委政府工作重点、改革发展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用足用活监督“工具箱”,打好监督“组合拳”,实施开门监督、靶向监督、精准监督。综合运用调查研究、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约见、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完善“规定动作+N”闭环监督佛坪模式,努力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查透、把对策提实,不断提高审议意见质量。持续对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问效,推动审议意见由“重程序回复”向“重整改落实”转变,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

(四)持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扎实推进县人大清廉机关建设和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行动“五项措施”落地落实,突出“四敢导向”,树牢“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和“定了就干、干就干好、事不过夜”的作风,着力打造一支上台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人大干部队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落实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出席法定会议,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全面提升新气势、全盘出彩新气质。要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每年召开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巩固和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和创新宣传工作,切实把调研、宣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用好“佛坪人大”微信公众号、信息和网站等平台,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佛坪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主动开展对口协作交流,加强与上下级人大沟通联系、工作协同,互学互鉴、促进发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服务群众的代表机关

(一)加强履职平台建设。按照“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五好示范站”创建工作,因地制宜、优化整合、示范带动。探索“代表联络站+”模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公开接访、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线上线下方式,更快捷更有效打通民情收集渠道,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实现代表履职“全天候”。

(二)拓宽代表履职载体。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员活动小组“三个联系”制度,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推进“三个联系”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四带头四争当”“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亮身份”“走进直播间”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促使各级人大代表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立足岗位当好民情传递员、政策宣传员、发展示范员、人民监督员。

(三)提升建议办理质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过程、又要重结果”要求,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多提立意高远、着眼全局的议案建议,严格把好选题关、内容关和文字关,促进人大代表在提出议案建议时有的放矢、提高质量。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办理流程,坚持“工作机构对口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和领衔代表全程参与”等方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实,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四)狠抓代表履职管理。结合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要求和发展需要,举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改进学习培训形式、丰富学习培训内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立足各自行业领域、工作岗位,敢于担当作为,争当先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扣全县大局,在问卷调查、电话抽查、行风评议等方面,客观公正作出评价。按照《市县人大代表联络站述职暂行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好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代表联络站报告履职工作,推进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激励、约束、退出”机制,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不断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高代表履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