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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发布日期:2023/04/12   来源:   点击次数:0

4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永锋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城建环资专业小组成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生态修复公司砂厂、岳坝镇垃圾热解气化站、西岔河原耖家庄水电站大坝、长角坝白家沟矿区、G108国道大坪峪至袁家庄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等现场,对照审议意见整改清单内容,查看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矿山治理恢复、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并听取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下一步,检查组将强化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问效,综合现场查看、听取汇报、走访了解和查阅资料情况,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形成跟踪检查报告,为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并将测评结果和有关情况向县委报告、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委组织部门通报,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